《生命季刊》为政治神学煽风点火
作者:雁荡归来
《生命季刊》是大陆基督徒能读到的为数极少的属灵刊物之一,也可能是大陆基督徒阅读量最大的教内文字刊物。《生命季刊》确实刊登过不少很好的属灵文章,供应信徒灵命成长。但是,《生命季刊》也刊登过一些有违圣经真理的文章,尤其是具有明显政治神学倾向的文章,在信徒中间产生不好的影响。比如,就在前几天的 7 月 1 日(2020 年), @生命季刊发表了一篇署名羊儿的《北美动态专稿》文章:《十字路口上的美国》(见附篇)。这篇文章看似写的美国,但是身处香港的 @生命季刊发表在 7 月 1 日,不能不让人怀疑与当前的香港政局遥相呼应。
大家知道,对香港来说,2020 年 7 月 1 日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不仅是香港回归 23 周年纪念日,同时又是香港国安法生效的日子,当然也是中共建党纪念日。
@生命季刊在这个“政治动荡”的日子发表这篇沿遁政治神学套路的文章,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当然,该文写美国也好,呼应香港也罢,只要符合圣经真理,造就信徒生命, “意味深长”也没什么,我们都是应当赞同的。问题是这篇文章所宣扬的那套加尔文主义和新加尔文主义政治神学理论和观念,是严重偏离圣经真理的。况且,新加尔文主义政治神学的这个套路和势力,随着中国大陆的一个著名的
王怡牧师被捕判刑,在中国教会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当前形势下, @生命季刊发表这篇文章,对中国信徒更具诱惑力和迷惑性。为了真理的缘故,我们不得不指出来,提醒广大信徒。
政治神学有其庞大的理论系统和实践模式,本文仅就发表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生命季刊上的《十字路口上的美国》所涉及到的问题作一简要辨析。
一、基督教沦为世俗政治的治国方略
作为基督徒与《生命季刊》的读者,我们最起码应当知道,我们的信仰对象是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信仰的核心是耶稣基督的福音: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 1:16)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 3:16)
然而,《十字路口上的美国》的作者绝口不提救人的福音,却高调亮出政治神学的路数。在这个套路中,十字架被轻看,基督被架空,基督教沦为世俗政治的治国方略。他在开头就说:
“在美国生活了 30 年,我一直以美国为骄傲,认为这是地球上一个最好的国家,有悠久传统的基督教信仰,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宪法,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最优秀的教育、最尖端的科技,有最具良好素质的国民……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情不自禁地热爱这个国家,热爱这里的山山水水和这里的人民,从宣誓入籍的那一刻,我就把这个国家当作自己的家园,也愿意为她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看来,作者可能是个美籍华裔,他热爱美国,“一直以美国为骄傲,认为这是地球上一个最好的国家。”美国的优越在于它“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宪法,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最优秀的教育、最尖端的科技,有最具良好素质的国民”。按照政治神学的套路,美国之所以是“地球上一个最好的国家”,是在于它“有悠久传统的基督教信仰”。这同样也是很多基督徒和政治神学人士引以为豪的。
作者虽然标榜美国的基督教信仰,但在全文中却只字不提耶稣基督,不提十字架救恩,更不提基督的国度,而是情不自禁地赞美美国这个地上的国度。他说: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情不自禁地热爱这个国家,热爱这里的山山水水和这里的人民,从宣誓入籍的那一刻,我就把这个国家当作自己的家园,也愿意为她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看来,作者强调美国基督教信仰的传统,看中的是地上的国度,而不是基督的国度,也不是基督的救恩。他看中的是:
“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宪法,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最优秀的教育、最尖端的科技,有最具良好素质的国民”。
这正是政治神学的套路,在他们眼里,基督教已沦为世俗政治的治国方略。他们在治国方略中,只喜欢提上帝(第一位格),不喜欢提基督(第二位格),只喜欢上帝的绝对主权,而不喜欢提十字架道路。因为十字架道路太苦,不如绝对主权好,能掌管治理地上国度的权柄。
看来,作者不愿意说:
“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 14:8)
而情不自禁地说:
“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情不自禁地热爱这个国家,热爱这里的山山水水和这里的人民,从宣誓入籍的那一刻,我就把这个国家当作自己的家园,也愿意为她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当然,如果作为一个加入了美国籍,不信主的外邦人这样说,我们还是很能理解,对信徒灵命也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但是,《生命季刊》刊登这样论调的文章,那就不一样了。
二、“人人平等”论
“人人平等”论与“生而平等”论是政治神学的核心议题,也是政治神学体系的根本基石。政治神学的一系列论题都是建立在这块基石上的,也是政治神学吸引和诱惑广大信徒的“法宝”。
说实在的,“人人平等”论是一个政治学和法哲学命题,而不是神学命题。把一个不是神学命题的命题当作政治神学的核心命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作为政治学命题的“人人平等”论,主要是指世人个体的(政治)权利平等。当然,(政治)权利上的“人人平等”是大多数人所希望的,也被视为西方政治哲学和政治实践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政治理论原则和基石,“人人平等”论无可厚非。但把它纳入基督教神学中来,并作为一个核心命题,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政治神学派人士犯的一个严重的错误是:以世俗国度的政治体制的所谓“优越性”来论证政治神学的正确性,就是以“凯撒的物”的标准来衡量的“神的物”。因而作者如此赞美美国:“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宪法,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最优秀的教育、最尖端的科技,有最具良好素质的国民”。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宪法,制度,科技可以证明美国发达,但何以能证明神学的正确呢?
要想分辩这个问题,我们还要回到圣经。
(一)圣经论及平等圣经中论述平等的思想,如: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 3:26-29)
这段经文是说,“因信基督耶稣”, “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在名份上,救恩上,产业上可理解为是平等的,“都是神的儿子”,“都是披戴基督了”,“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总之,在属灵意义上,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可理解为是平等的。
但是,这个属灵意义上的“平等”,是在基督里,而不是在世俗政治意义上的平等。基督里的“合一”,并不代表在世肉身上的政治地位的改变。不仅政治地位没有改变,相反,圣经还这样教导那些作仆人的: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西3:22)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前 6:1)
(二)圣经论及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圣经也多处论及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但似乎并不支持“人人平等”论与“生而平等”论。
“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创 9:24-27)
“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传给求他立王的百姓,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又派他们作千夫长、五十夫长,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和车上的器械;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做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那时,你们必因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撒上 8:10-18)
“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西3:22)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提前 6:1)
(三)政治神学论证的是政治权利的“平等”
政治神学论证的是政治权利的“平等”,他们也拿圣经作为他们的神学依据。除了上文引用的加拉太书 3:26-29,他们常拿的经文是:
“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 1:27)
他们的论证是,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在政治权利上人人平等。
政治神学所谓的政治与政治权利,应当是描述人的在犯罪堕落后的概念。人在犯罪堕落前,圣经没有强调人的政治性与政治权利,要说“人人平等”,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犯罪堕落后,强调“人人平等”
论,作为一个人类政治追求的期愿,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从人类学,政治学,法哲学意义上,也可能是积极进取的。但期愿并不是客观描述,也不代表符合圣经。圣经对人的状况的描述却如上文引用的经文(创 9:24-27;撒上 8:10-18)。
政治神学常引用的另一处经文是: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 3:23)
他们认为,世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是罪人,所以“人人平等”。
这个论证,更显得荒诞。其实,所有出现在人类中的所谓政治权利的不平等,皆因人的罪。因为人的罪,才造成“不平等”。他们却是本末倒置,认为世人都犯了罪,所以“人人平等”。
当然,正如上文所述,作为一种政治期愿,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代表客观现实,也不代表符合圣经。
(四)把属灵命题应用到世俗政治领域
其实,圣经也论及到平等的命题,但是在属灵的范围内,在基督里“为一”: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 3:26-29)
政治神学把圣经的“平等”论思想突破属灵范围,应用到世俗的政治领域,是严重违背圣经真理的。
三“社会契约”论
作者高度推崇约翰·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他说:
“美国的宪法和独立宣言,是对“社会契约”理论的直接体现,而“社会契约” 理论的提出者约翰·洛克,正是一位对基督信仰满怀热情的思想家,他是在基督信仰的框架下提出这一理论的。由此可见,美国的立国根本就是以圣经为准则的基督信仰,这是美国自建国以来的传统价值观。”
其实,约翰·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是一种反神权的政治理论思想体系。
圣经这样论述世上君王的政治权柄: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 13:1)
“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这也是“君权神授”思想的来源。
而约翰·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反对“君权神授”思想,而建立一种以“君权民授”为核心的国家政治理论,认为君王的权柄不是来自于神,而是来自于民。洛克认为,政府和君王的权柄是人民通过契约的方式让渡给政府和君王的。在“社会契约”论思想中,人民的“公共意志”
至关重要。当政府和君王暴虐无道,违反与人民所订的契约时,人民可以起来推翻他。
由此看来,约翰·洛克的“社会契约” 论思想严重违背圣经真理,但作者却说他 “正是一位对基督信仰满怀热情的思想家,他是在基督信仰的框架下提出这一理论的”。这也是政治神学的套路。
说“美国的宪法和独立宣言,是对‘社会契约’理论的直接体现”可以理解,但说“美国的立国根本就是以圣经为准则的基督信仰”就说不过去了。
首先,基督信仰的目的是拯救世上罪人的,而不是建立世上世俗政治国家的。所谓的以基督信仰当作立国根本,是世俗政治家和政客们的事情,与属灵领域关系不大。
再者,政治神学家们走的是世俗政治家和政客们的路子,却拉上帝作招牌。他们口头上强调上帝对国家和社会的绝对主权,但实际做法却使上帝主权“旁落” 于民,实质上仍是约翰·洛克“社会契约” 论的“君权民授”思想。
四、“政教分离”论
“政教分离”论也是政治神学的一个重要命题。但政治神学的“政教分离”论与中国家庭教会传统信仰平常所理解的
“政教分离”不是一个概念。中国家庭教会持守的“政教分离”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一) 坚持“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原则
政治是“凯撒的物”,不是“神的物”。 “神的物”与“凯撒的物”是分开的,分别为圣的。教会不走世俗的政治路线,而走属灵的十字架道路。
(二) 顺服在上有权柄的
“政教分离”原则不是“政教对立”,而是要我们顺服世俗君王的政治权柄。(当然,有属灵上则坚持“顺从神,不顺从人”原则。)“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本身就包含顺服世上政权的原则。圣经教导: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罗 13:1)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 13:7)
(三) 信靠神,不指望政治,不要求政治
中国家庭教会信仰传统中“政教分离”的核心内涵还应包括:
仰望神,不干预政治,不指望政治,也不要求政治。
(四) “逃到那城”,“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在遭受逼迫的时候,遵从主的教导: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太 10:23)坚信圣经教导: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 12:19)
然而,政治神学的“政教分离”论与中国家庭教会的“政教分离”原则却是大相径庭。
首先,政治神学的“政教分离”是一个政治学,法哲学概念,是一些宪政国家的立法原则,而不具有基督信仰的内涵意义。
再者,政治神学的“政教分离”论主要是针对政府与立法机构来说的,以立法的强制力保证政府不干预宗教内部事务。
然而,中国家庭教会的“政教分离” 原则是在基督信仰范围内立论的,不涉及世俗国家的政治立法,更不奢望也不可能强制性地禁止世俗国家政府不干预、不逼迫教会与信徒。
事实上,从圣经记载来看,有些时候,上帝使用世上的执政者或君王(凯撒)的不义来执行祂的旨意,警诫祂的子民,比如巴比伦王,亚述王和彼拉多。
如果按着政治神学派人士所宣称的 “政教分离”论,强制性地禁止政府干预教会,假设上帝的旨意是用凯撒的“不义” 来炼净教会,他们这样做,岂不是破坏神的旨意?另外,政治神学的“政教分离” 论也为教会反抗政府找到依据。当政府干预教会时,按照“政教分离”论原则,教会就可以起来反抗甚至推翻政府。这样的事在西方教会历史上不是没有发生过,但也是明显违背圣经真理的。政治神学不管上帝的旨意,不顾耶稣和使徒的做法与教导,却以世人的“公义” 在教会煽风点火,激动众多无知信徒跟着他们奋勇献身,还美其名曰“为义受逼迫”,实则是迷惑信徒,祸害教会。
六、政治动荡中的香港教会
近几年香港的“占中”运动,“反修例”运动等,可以说是比较纯粹的政治行动,与信仰是扯不到一起去的。但香港某些教会和牧者受政治神学的影响,却积极地参与其中。当然,更不排除有人在别有用心地利用教会搞政治运动。
比如,为支持“反修例”,香港教牧界成立“香港基督教教牧联署筹委会”。
再比如,成立于“占中”时期的“伞城网上教会”提出“尝试建构、反思和实践所谓的遮打神学”口号。
对于所涉及到的教会而言,已经走上危险的,违背圣经的政治神学道路。
如果是信徒个人,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只要不参与违法行动,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不赞同和支持参与政治运动)。但作为教会或教会机构,或教会牧者参与进去,甚至起到主导作用,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将牵涉到一些重要的问题:
要把教会带到哪里去?
教会是走十字架道路,还是走世俗的政治治国之路?
教会定睛基督的国度,还是定睛世俗的政治国度?
在这个政治动荡的日子,《生命季刊》发表这篇政治神学套路的文章,不能不令人担忧:
灌输这样的思想,将会给教会和信徒造成多大影响?
2020 年 7 月 9 日
附篇:
深度文章:十字路口上的美国
文 | 羊儿 北美动态专稿
原创北美动态编辑部 北美动态 3 天前点击关注“北美动态” ——播报基督信仰视角下的北美社会
在美国生活了 30 年,我一直以美国为骄傲,认为这是地球上一个最好的国家,有悠久传统的基督教信仰,有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宪法,有三权分立的制度,有最优秀的教育、最尖端的科技,有最具良好素质的国民……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情不自禁地热爱这个国家,热爱这里的山山水水和这里的人民,从宣誓入籍的那一刻,我就把这个国家当作自己的家园,也愿意为她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然而,最近席卷全国的 BLM 运动突然让我惊惧,完全颠覆了我以往的认知,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从恶警的过度执法,看到了善良的人们对弱者的同情,然后看到了政客的操纵、媒体的歪曲、邪恶组织的策划,接着又看到了被同情者的嚣张、犯罪分子的趁机打砸抢,道德不再,秩序丧失,很多地方陷入极其混乱之中。我不禁望天求问:这是我所认识的美国吗?是那个有信仰、有道德、有法律、有秩序的美国吗?在一段时间的迷茫之后,我开始冷静下来,开始看清了一些事情的本质。
美国最早是一个受基督教信仰影响而建立的国家,基督信仰强调的是独一真神上帝的道德权威,强调人世间存在永恒不变的真理。信仰下的人们相信,上帝是一切法则的源头,人类的一切法律都不应该与上帝的法律相抵触。上帝的法律包括:上帝赋予受造界的自然法则,和上帝在圣经中特别设立的道德法规。
圣经上说:“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这就是一项自然法則,不管这个世界定义你是“好人”还是“歹人”,在上帝面前都是众生平等,没有哪个人天生下来就比其他人更享有优越性,反过来,也没有哪个人生来就低人一等,因为从本性上说,所有人都是罪人,这就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而圣经中不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有大量篇幅阐述伦理道德法规,比如旧约的《利未记》、《申命记》,新约的耶稣教导和使徒书信等。
美国的三权分立就是基于圣经的原罪观,认为人有自私贪婪的本性,人在不受制约的权力面前必然堕落,所以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让各方权力互相制约。美国的宪法和独立宣言,是对“社会契约”理论的直接体现,而“社会契约”理论的提出者约翰.洛克,正是一位对基督信仰满怀热情的思想家,他是在基督信仰的框架下提出这一理论的。由此可见,美国的立国根本就是以圣经为准则的基督信仰,这是美国自建国以来的传统价值观。
但随着二十世纪进化论思想的泛滥,美国出现了一种所谓“进步主义”思潮,也就是我们说的左倾思想:不承认人有原罪,认为世上没有绝对真理和道德权威,一切都应该适应人类社会的演变而不断与时俱进。他们以“宽容”的名义要求人们接纳不同的宗教信仰、婚姻模式和性别取向,其本质是没有伦理界限的为所欲为,是用人的欲望取代上帝的律法。这种思想开始势头很小,后来愈演愈烈,发展到今天,已经和保守主义的传统价值观势均力敌。在这样思想的侵蚀下,基督信仰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美国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这个提法最早出自于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托马斯.杰弗逊 1802 年的书信,它指的是“政府和教会的分离”,或者说“国家机器和宗教机构的分离”,而不是想当然的“政治和宗教的分离”,只要政府不干涉教会的宗教权威,且宗教机构不干涉政府的政治权威,就可以视为“政教分离”了。这里指的是政府和教会在权限及功能上需要分开,其他的组合是不能分开的,教会不但可以探讨圣经价值观与政治的关系,还应当积极寻求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很显然,政府和公共事务若不受基督信仰的影响,也必会受其他信仰和意识形态的影响(比如无神论、人本主义或者其它宗教等)。
(“政教分离”的政治学实质)
然而这些年,教会在这一方面的功能却大大削弱,迫于世俗压力,又怕被指责违反了“政教分离”,教会渐渐从公共事务区域退下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渐行渐远,对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小。
前面说了,当政府和公共事务不受基督信仰影响的时候,其他信仰和意识形态必然要去占据这些领地。这些年,左倾思想逐渐控制了话语权,学校和其它公共场所取消了祷告,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了明显违反圣经原则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等。在奥巴马执政的八年,任命的几位联邦大法官清一色都是左派人士,其中一位是女同性恋者,好几项违反美国传统价值观的法律都是在他任期通过的。我一位基督徒朋友对我说,他上五年级的儿子在学校里跟同学提到耶稣基督,遭到老师明言禁止,可是现在美国有些学校却主张要为穆斯林特别开设祷告堂。
必须指出的是,左倾思想和 Socialism、 Marxism 意识形态的源头都是一样的,进化论是它们的鼻祖。进化论和创造论的根本区别在于:
创造论确定上帝是至高无上的独一真神,受造的人必须谦卑在造物主的面前,既领受上帝的恩惠慈爱,又受上帝律法的管束,这是人人生而平等的依据所在。
进化论却无视人有罪的本性,认为社会是会不断向好,不断进步的,人是会用智慧创造出美好未来的,这种理论导致的结果就是,为了实现“人人平等”的美好未来,人中更具有“进步性”的一部分,要清除掉一切阻挡美好未来到来的“绊脚石”,包括清除掉人中的“落后分子”,这就是仇恨的根源,是阶级斗争的思想依据。问题是,当人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之下为建立 “人间天堂”而奋斗的时候,地狱之门已经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
我们现在看到的美国乱象正源于此。一些人要推翻现有的社会制度,建立一个更好的“人间天堂”,他们使用的手段就是,借着打砸抢摧毁现有的法律和秩序,建立他们推崇的“人人平等”的“自治区”,西雅图已经这么做了,纽约也正在效法,这些地方都是民主党的地盘。相信吗?这样下去的结果,必然会演变成一部分人统治另一部分人的极权社会,这一切在奥维尔的《动物庄园》和《1984》里不都写得明明白白吗?
美国真的到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善良的人们看到了危机四伏吗?如果我们依然以美国为骄傲,依然希望我们居住的家园像以前一样美丽、富裕、安全、祥和,依然渴望各民族能够友好相处、彼此尊重,那就必须抛弃左倾 Marxism 思想,回归美国的传统价值观,必须谦卑地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让人心归向上帝。
前两天,彭斯副总统在达拉斯第一浸信会做了一场鼓舞人心的演讲,他说:“The foundation of
America is Freedom, the foundation of freedom is Faith!”(美国的基石是自由,自由的基石是信仰!)我庆幸这一届美国政府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个危机,正在力挽狂澜,想把美国带上正路。川普总统上任以后在全国范围内任命了几百位大法官,都是秉持美国传统价值观的保守派人士,如果他 2020 大选连任,会有更多机会任命大法官,帮助美国堵住法律上的缺口,这对美国保持传统价值理念至关重要。
有人一提起川普就被他的“大嘴巴”弄得头疼,我认为评价一位总统,不要光听他说什么,而是看他做什么,以往政客总统很多是说一套做一套,说的时候让你听了欲罢不能,做的事情却让人无比失望。而川普不是政客,他没有学会政客的一套说辞,所出言论处处不被人待见,但你看他和他的团队都在做什么,你该知道他和那些祸国殃民的政客有多么不一样!如果美国人民再给他和他的团队一次治国机会,美国或许可以重回正道,再次伟大;如果美国人民抛弃了他,继续在左路上奔跑,衰落的欧洲就是先例,但现在欧洲已经觉醒,这两年被选上的执政党多为右翼,美国呢?难道还不要在左路上及早刹车吗?
对于在美华人我也有一点忠告,不要听信有人告诉你我们是少数族裔,支持“黑命贵”才是争取华人权益,这不过是利益集团忽悠你的说辞。想想华人的特点,天生就是不喜欢参政的一群,被政治势力忽视是有可能的,但作为一个自由民主社会里的个人,我们哪一个安分守法、勤奋努力的华人没有得到社会公平的回报?如果这个社会存在制度性歧视,哪一个华人会有以往的岁月静好?要想对美国社会有政治影响力,我们必须团结起来,通过对社区建设的贡献,提升华人的尊严和形象,而不是跟着“黑命贵”破坏传统,推翻秩序。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手中的选票,选出代表华人利益的党派和总统,而华人的利益与坚持自由民主的传统价值观的美国利益是一致的,想明白这一点,你就知道选票应该投给谁!
离大选已经不远,十字路口上的美国何去何从,有赖于你庄严的选择。
羊儿 作家,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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